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温岭市新河镇南洋岙村象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南洋岙村象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温岭市聚金南洋岙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9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元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1623788
通讯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118号邮政大楼11楼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4WBLheIQx6FIbbikc7Sg 提取码:jag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