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温岭市弘安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未超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瓦楞机岗位噪声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其余岗位噪声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