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温岭市石粘正大楦头厂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粉尘,物理因素为噪声、高温。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各岗位粉尘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刻楦、去顶、抛光岗位噪声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注塑岗位噪声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注塑岗位高温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