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浙江浙通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为二氧化硫、硫化氢、氧化锌、苯乙烯、炭黑粉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为噪声。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各岗位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一次密炼、开炼、二次密炼、压延、过滤岗位噪声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其余各岗位噪声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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