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阳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东环路33号
联系人
陈剑杰
参与项目技术人员
叶嗣杰、黄友清、谢道君、徐林霞、吴瑞昌、陈琪
陪同人
检测范围
浙江阳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钣金区1、喷漆区1、钣金区2、喷漆区2)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时间
2021年12月19日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电焊弧光、苯乙烯、砂轮磨尘、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本次对浙江阳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锰及其化合物、苯乙烯、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电焊弧光、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报告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现场图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