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台州方特机械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氨、矽尘、其他粉尘(铁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噪声,检测结果表明除了下料、数控车床(数控二车间)、加工中心、铣床、抛丸、滚齿、磨床、插齿、倒角、红冲、去毛刺(热处理车间)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