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台州市星光真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锰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金属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标准;物理因素为噪声、电焊弧光(紫外辐射)。检测结果表明除了喷漆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余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电焊岗位电焊弧光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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