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温岭市大江商场设施制造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电焊弧光、噪声,检测结果表明除了冲床、机器焊接、下料、调直、保护焊(金工车间)、排焊、切边、点焊、合底、组装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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