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因素 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本次评价检测点中各岗位的化学因素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2)物理因素 本次评价检测点中钻床、电脑冲床、冲床、抛光岗位40小时等效声级dB(A)噪声检测结果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评价检测工作场所氩弧焊岗位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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