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浙江双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溪厂区)的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塑料粉尘)、其他粉尘(金属粉尘)、铜烟、铅烟、氧化锌、二氧化锡、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酸乙酯、丙酮;物理因素为噪声。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半测、热压包盘、装盘、喷金、钻孔、刷芯岗位噪声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其余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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