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台州市倍力机械有限公司的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物理因素包括噪声、电焊弧光。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标准要求。 电焊岗位噪声超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其余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电焊岗位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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