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台州龙江化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锰及其化合物、磷酸、氢氧化钠、其他粉尘(铁粉尘)、电焊烟尘,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噪声、电焊弧光,检测结果除切割、抛丸、打磨、铆工岗位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外,其他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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