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浙江宏业高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铁粉尘),检测结果表明各岗位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标准;物理因素为噪声、电焊弧光,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除磨棱、抛丸、二楼装配车间清洗、三楼装配车间清洗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余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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