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浙江振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为其他粉尘(铁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检测结果表明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电焊弧光、噪声、高温,检测结果表明除了涂装车间的喷漆、喷砂车间的喷砂、金工车间的剪板、修船区的打磨、造船区的打磨的噪声超标外和修船区及造船区的高温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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