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温岭市瞿氏机械厂(普通合伙)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镁烟、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砂轮磨尘、矽尘,检测结果表明除机器造型、手工造型、敲料、抛丸的矽尘不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外,其他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噪声、高温,检测结果表明除浇注的高温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外,其余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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