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温岭市宏丽理容用具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铁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木粉尘、其他粉尘(海绵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限值要求;物理因素为噪声、电焊弧光。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1F的打磨、抛光、切割、冲床、弯管、钻床、电焊、钻孔、裁板、2F的装配、安装、3F的木工、5F的木工噪声超标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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